杰出公民

评分:
6.0 还行

原名:El ciudadano ilustre又名:玩谢大作家(港) / 超荣誉市民(台) / The Distinguished Citizen

分类:剧情 / 喜剧 /  阿根廷   2016 

简介: 小说家丹尼尔(奥斯卡·马丁内兹 Oscar Martínez 饰)从刚出道起事业

更新时间:2023-11-10

杰出公民影评:你们都说故乡人,我还扒扒这位诺奖得主的皮


《杰出公民》:故乡不是用来反复消费的
(原载《作品》2023年第11期)
文丨谢宗玉
《杰出公民》是阿根廷导演阿斯顿·杜帕拉特的作品,在拉美和欧洲都获过奖。这是很好的一部电影。看完后我忍不住去豆瓣翻影评,可惜豆瓣影评一边倒,绝大多数观众被主人公的视角带着节奏,做了这位作家的舔狗。他们只看到作家故乡的贫穷、落后、愚昧和野蛮。很少有观众以故乡人的视角,来审视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归乡之旅,从而对小镇萨拉斯的人与事有更多的理解、同情和包容。对知识分子理性的傲慢自大、优雅的自以为是,有一种更清醒的认识。
没有影评认真关注过艾琳这个角色。
作为作家丹尼尔曾经的女友,艾琳出镜并不多。但从一些简短的台词,可以看出,艾琳活得不易,并对作家爱入骨髓。丹尼尔离开故乡三年,她都没从悲伤中走出来。十五年后,才嫁给现在的男人,也就是作家的好友安东尼奥。
婚后某个下午,丈夫下班回家,还看见心爱的妻子在掩面哭泣,仅仅是读了丹尼尔的作品。作家所有的作品,她都买齐了。小镇萨拉斯没有,她就开车到七小时车程之外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买。甚至把女儿都发展成了作家的粉丝。可能是潜移默化,也可能是主动引导。
正如安东尼奥所说,艾琳一辈子都在追随作家的步伐。夫妇俩都对丹尼尔说他们婚姻幸福。可种种迹象表明,并非如此。现在的艾琳一个人独居,在30公里外的乡村小学教书。嘴里说是那里的孩子太孤独,父母农活繁忙,顾不上他们。实际上,只因那里是丹尼尔外婆的家,小时候作家曾在那里度过很长一段时光。那里或许也是两人的初识初交之地。
艾琳的这份情感,让人听之心惊,闻之落泪。电影没有给出丹尼尔出国的原因,但肯定不是两人情感破裂所致,要不然艾琳也不会长时间走不出心灵的阴影。丹尼尔的出走,应该跟他强烈的个性有关,那种偏执、冲动、宁折勿弯的性格,实在难以与故乡含糊、温吞、庸常的派头和光同尘。母亲的死,以及与父亲的不和,应该是他离家出走的直接导火线。要不然,十年后父亲死时,作为唯一的儿子,他不可能不回来参加葬礼。
20岁左右出国,一走就是40年。作品内容写的全是故乡,可自己却再也不踏足故乡看一眼。不但不回去,故乡的亲朋师友,也不联系一下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西班牙是阿根廷的母国,都是讲西班牙语。待在巴塞罗那,不管是地理距离,还是心理距离,离故乡都不算遥远。
未老莫还乡,还乡须断肠。这是唐代韦庄的词。姑且相信丹尼尔不敢回乡,斩断与故乡的一切联系,有他自己的考量,是不得已的心灵选择。正如他自己所说:“我一生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逃避那个地方。”
但现在呢,现在回来干什么?检阅?拿奖?立像?演讲?采访?衣锦还乡?接受欢呼和掌声?
这难道就是一个好选择?至少对艾琳不是。对昔日的好友安东尼奥也不是。当年,他已是艾琳心灵之堤最重要的那坯土。由于他的单方面撤离,艾琳的世界溃不成军、洪灾泛滥,三年不平。现在,他甚至都没打声招呼,就披着一身荣耀回来了。像一颗流星突然砸进艾琳40年才抚平的心湖,要艾琳如何迎接他?
正如安东尼奥所说:“你别被政客糊弄了,他们只想与你合照。”没错,邀请他返回故乡的,只是官方意志,市长想靠这事,为自己添一小笔政绩。故乡绝大多数人,没有盼他回来的意思。没错,他写的是故乡,故乡却没几个人看他的书。随着他声望日隆,故乡人最多不过是知道他的名字而已。有时一糊涂,甚至忘了他究竟是做什么。他不是一个畅销书作家,至少在母国阿根廷不算畅销。
导演安排他站在一台高大的消防车上检阅故乡,或者说让故乡人瞻仰。豆瓣影评只看出了萨拉斯人行事的局促、荒唐和不得体。殊不知导演在这里还运用了象征手法。
作家突如其来的到访,对故乡人来说,跟一台拉响警报、呼啸而来的红色消防车没有区别。消防车的到来,与丹尼尔的返乡一样,表明三层意思。有事情在发生;事情可能比较大;但跟自己没关系。
所以,作家注定只能对着空旷的街头挥手致意。回应他的,只有零星几人。更多路人并没停下匆匆脚步。没有哪怕一个粉丝尖叫着,挥着手,激动地跟着消防车跑。
无疑,对艾琳来说,丹尼尔的回乡,不完全是坏消息,她幻想这一刻,也许很多年了。只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,她又感到猝不及防。慌乱无措的心,就像她那辆接二连三抛锚的小汽车。可作家都差不多把她忘掉了,没有主动找她,甚至都没想过要找她。
这对跨越40年时空的恋人,终于还是在酒店大堂相见了,是艾琳主动的。可以看出导演对艾琳这个角色的善意。1954年出生的丹尼尔,导演找了1949年出生的奥斯卡饰演。与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艾琳,导演却找了1961年出生的安德丽娅饰演。初眼看去,一脸花白胡须的丹尼尔与风韵犹存的艾琳,好像一对老少恋。
天可怜见,无尽岁月并没有摧垮安静度日的艾琳,反倒是获了巨奖的丹尼尔,一直在忙碌与空虚中挣扎,精神状态极为不佳。自获奖后,他出席全球各种活动,推却的活动则更多。他已经五年没写文学作品了。
或许是因为迷失,找不到未来的方向,才对故乡的邀请,怦然心动。他不要陪同,不要记者,想像一个普通人那样返乡,去寻找记忆、温情和安宁,同时与过去作个了结。
但是,怎么可能?他一上飞机,飞机里就有恭维他的播音,提醒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人。而他才回到故乡,他的经纪人就给当地发了一串关于他饮食起居的注意事项,将他与故乡区分开来。
他不知道,潜意识里,他也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凌驾在故乡之上的大人物,入乡随俗,他头脑中没这个概念了。他都可以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,不顾起码礼仪,大放厥词,还自以为是地等着大家给他鼓掌。故乡的风俗规矩又算得了什么?
或许这次回来,他就想用自己所谓的先进思想和理念来反哺家乡吧?同时证明当年的自己是对的,而故乡是错的。事实上他正是这样做的,并且毫不妥协。以致最后乘兴而来,败兴而归。像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,差点被一粒愤怒的子弹结束生命。
回到故乡,他没有去打探亲朋师友的下落,也没有急着去拜访他们。反倒是曾经的小学老师跑来听他演讲。他也不觉得惊讶,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。合影时,他与市长人高马大地往中间一杵,全然不管遮挡了后面多少笑脸。现在他理所当然成了故乡的中心,其他人都是陪衬和背景。
在作家的意识里,当年自己是被故乡逼走的。现在自己强大了,单枪匹马,不带任何随从和记者,他也有足够强大的内心,来面对故乡。所以一见面,不是艾琳抱怨他为什么40年音信全无,而是他反问艾琳为什么不来听他的演讲。他根本没揣测艾琳这份情怯后面,究竟包含多少刻骨铭心、难以释怀的东西。
他回来带给艾琳的惟一礼物,就是把她的女儿睡了。这样,艾琳情感的不幸,又延伸到了自己女儿身上。她用作家的书,把女儿培养成了一个故乡厌弃者,想借青春的肉身,跟作家远走高飞。编剧在这里还算留手了,若换个编法,作家睡的很可能就是自己与艾琳的孩子。艾琳骂他肮脏。他辩解说,不知道是她女儿。
那么,不是她的女儿就可以随便睡吗?小镇只有这么大,差不多都是熟人,彼此都沾亲带故的。不是艾琳的女儿,也可能是他小学老师的孩子,或其他熟人的孩子。孩子不懂事,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头也不懂事吗?这就是他从欧洲学来的先进思想和理念?只要你情我愿,就可以肆意妄为,颠鸾倒凤?
性,从来都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。丹尼尔把女孩的投怀送抱,看作是灵魂崇拜。而女孩的目的却很世俗。作家接受了女孩的肉体,却没有帮她实现愿望。等安东尼奥向他炫耀与艾琳有多恩爱时,作家竟向安东尼奥炫耀女粉丝有多疯狂。活该他最后被女孩男友的一颗子弹送离故乡。
后来在新书《杰出公民》的发布会上,作家居然还有脸把肩窝边的那块弹痕向观众展现。鬼知道在书里,他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写成了啥样?正如他自己所说,世间没有事实,只有解读,真相就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那种解读。
导演在此给的是近镜头,当作家满脸得色、肆无忌惮地说完这话,观众就应该能发现,导演对丹尼尔抱有的善意,并不比萨拉斯人多一分。换句话说,导演只是冷峻地站在公正立场,来呈现作家的这次故乡之行。他两不相帮,只客观呈现双方在观念、文化、思想和利益上的对撞。
丹尼尔的这次返乡,最受伤的,还不是艾琳,而是艾琳的丈夫安东尼奥。这个可怜的男人,一辈子活在作家的阴影下。他一见到作家,就说在这场爱情战中,自己赢了。
这话的信息量可大了,当年艾琳、作家和他,应该是三角恋。可他赢了吗?作家走后15年,艾琳才嫁给他。艾琳一生沉溺在作家的书中无法自拔,接着女儿也成了作家的粉丝。同在一个屋檐,安东尼奥成了心灵上的孤家寡人。
他一边说与艾琳的感情如何好,每晚两人都抵足而眠,并希望艾琳是他共度余生的女人。一边又厚颜无耻地向作家宣称,小镇妓院里的所有妓女,都与他做过二三十次。他说男人可以一夜风流,只要每晚记得按时回家,就是对妻子的尊重。反过来,妻子也可以与别人有婚外情。最后,他落寞地把头扭到一边,自言自语:“不然,你又能怎么样呢?”这话,把所有观众的心都弄疼了。
安东尼奥扭曲的情爱观,显然是在妻子那里得不到情感满足而形成的。追根溯源,症结就在作家这里。作家离开故乡40年,可他的影子在这个家仍无处不在。难怪安东尼奥会放浪形骸,呼酒买醉。谁知道他曾与艾琳干过多少架,事后又有多少次乞求艾琳原谅呢?他当着作家的面,狠吻艾琳,然后又摇摇头,说自己就是个混蛋。内心太纠结了。
很显然,丈夫非常担心妻子与作家旧情复燃,所以处处要秀恩爱。没想到,这回作家的目标是他女儿。实在是太操蛋了。或许是女儿与作家的绯闻被人知道了,或许是妻子与作家的旧情被人传开了,酒吧有人说了伤面子的话,他才大打出手,把对方送进了医院,自己也是一脸的血肉模糊。最后,安东尼奥又与女儿的男友,一齐开枪,将作家送出了萨拉斯。是的,作家差点性命不保,但谁知道这起枪击案,萨拉斯的两个倒霉男人最后会判多少年徒刑呢?
萨拉斯视觉艺术协会会长罗梅罗博士扯掉了作家最大的遮羞布。他直言作家对故乡充满了怨恨与憎恶,他对绘画的欣赏品味,只符合外国人的习惯,却又想像他的文字一样,把自己的感觉和意志,强加在故乡头上。他在文学作品里,视父老乡亲为无知反常的人,把他们看作垃圾,试图把最肮脏的人类行为归咎于故乡人。这个百万富翁四十年来所有的工作就是诽谤故乡。他向欧洲人卑躬屈膝,是欧洲人的奴仆。靠诋毁故乡在欧洲混得风生水起,他就是一个小丑,一个叛徒,卑贱下流。但丁的《神曲》将这类人镇压在地狱最底层,因为背叛是最大的罪恶。一边出卖故乡,一边还想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和喜爱,他就是《最后的晚餐》里的那个犹太。
很显然,罗梅罗会长的这番话,充满了夸张和恶毒。因为作家没让他如愿以偿获奖,他才这么气急败坏,口不择言。在这里,导演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公正立场,把一部分故乡人的观点,借这张挟私泄愤、毫无遮拦的嘴巴说出来。
那么,会长的这份评判,究竟有几分真实,又有几分公正?就留给读者去揣测吧,但作家真实的模样,由此可以管窥一斑。艾琳说作家不管是天真,还是自恋,都让她觉得震惊。意思是说,作家不应该选择在故乡与他人起冲突。罗梅罗会长骂他把一切搞得无法收拾后就跑了。以前是不是这样,编剧没给答案。但这一回确实是这样的。当年故乡是强大的,他是弱小的。现在故乡依然强大,而他也成了庞然大物,两者对撞,自然比以前更加剧烈。
艾琳恳请丹尼尔一生中就听她一次劝,一定要尽快离开萨拉斯,否则后果难料。这话透露了作家的固执。从前,一意孤行的他肯定是很少能听进别人的话。这次,他算是听进去了。可惜晚了,他已无法摆脱被枪击的命运。搞笑的是,伤害他的,居然是最不可能伤害他的那家人。由此可见,他被故乡厌弃到了何种程度。
现在问题来了,作家是对的吗?如果他是对的,那么整个故乡都错了。欲戴王冠,必承其重;欲握玫瑰,必受其伤。丹尼尔衣锦还乡,官方给他授予“杰出公民”的荣誉称号,并为他竖立了一尊雕像。这是多大的荣耀。随着荣耀而来的,是有人想请他吃一顿饭;希望他捐助一台轮椅;想以采访他的名义打个广告;请他做绘画大赛评委,并稍微照顾一下当地知名人士,这其实都是幸福的小烦恼,他可以委婉拒绝,拒绝不了,也可以随乡入俗,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
生于斯,长于斯,故乡的这一套,他又不是不知道。在这个偏僻小镇,一些人受于见识和思维的局限,做出某些出格的事来。作为大人物的自己,难道不应该加以理解和同情吗?
这里是萨拉斯,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巴塞罗那市民的品质和素养。正因为文明化程度不高,才让作家有机会在书中贩卖故乡的落后与愚昧。他不能喜欢的就收入囊中,比如年轻女粉的献身。不喜欢的就拒之门外,比如老年男人的请饭。丹尼尔回到故乡,大谈欧洲“先进”文化,而事实上,文化这东西,互相包容,才能诞生新文化。互相对抗,只会两败俱伤,或是一方毁掉一方。再说了,文化的背后绝对是站着利益的。离开利益谈文化,只会陷在虚无主义的泥潭无法拔足。就问丹尼尔文学作品的利益出发点,是放在了哪边?他真的是在为全人类谋取精神利益吗?
也许是觉察到了自己的错误,作家才想起要为那个可怜的瘫痪者订购一台轮椅;要去看看童年时与父母居住的房子,以及父母的坟茔。这其实都是一些最朴素的情感,被痛骂之后,丹尼尔才醒悟过来。他是一个情商很低的斗士,偏偏成了作家,而且是著名作家。这个世界,可真奇怪。这个诺奖,令人生疑。难怪作家自己都不以为然,在颁奖典礼上,怪话连篇。
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。作家上坟,并没有为父母送去鲜花。而是在母亲坟前采了一朵黄花,夹在书页之中。这其实透露了他的处世原则。对这个世界,他没有付出的想法,只有获取的念头。这朵黄花带给他的心灵慰藉,要远比他对父母的挂念多。换句话说,他需要这朵黄花,来抚慰异乡不安的灵魂,而不是靠它来睹物思人。
他不停攫取故乡的人和事,衍生成文学作品,以此来谋生谋名;来证明自己离开糟糕故乡的正确性;通过输出故事、情绪、观念和价值来抚平内心的激荡与焦虑。至于正确与否,对世界会带来什么,则不在他的考虑之列。
他是这么想的:作家就算是一个不道德的怪物,也不会使他的身份贬值。作家只是创作文学作品,不是写道德伦理宣传册。书中人物的可耻行径,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,并不代表他自己赞同或反对这种行为。他就喜欢写故乡的黑暗和阴冷,他拒绝写那些所谓美好的东西。
也许美好的东西,他无法审美,也无法艺术化。批判与揭露才能引起他的创作激情。
很显然,写作道路上的顺风顺水,让丹尼尔从自信变成了自大。就像他在瑞典皇家科学院大放厥词后,还杵在台上逼着观众给他鼓掌一样,在故乡的最后一堂讲座,即便只有五个听众,他还在幻想成为民族英雄。他认为自己离民族英雄还差一步,那就是死亡。意思是说,等他死后,阿根廷必会视他为民族英雄。尽管这位民族英雄对故乡大多数人来说不知所谓,并且可有可无。
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。事实上,并不是每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,都能成为民族英雄。在阿根廷,也不需要等到死后,才能成为民族英雄。
市长把他与马拉多纳、教皇、荷兰女王、梅西并列在一起,称为阿根廷的民族英雄。那只是市长的个人看法,而且有恭维的成分。马拉多纳与梅西,因足球闻名于世,他们带给了全世界热情、热血、雄性美感和力量,确实能光大阿根廷门楣。教皇是指阿根廷首都主教贝戈利奥。他被梵蒂冈选为第266任教皇,这是拉美地区的首位教皇,也是1300年来,第一位不是产生于欧洲的教皇。确实是阿根廷的巨大荣耀。荷兰女王是指阿根廷女孩马克西玛。她嫁入荷兰成为王后,不但是欧洲的政治明星,还多次为家乡阿根廷在国际上站台撑腰,也算得上是阿根廷的民族英雄。以上四位,现在都还健在。
如果没有弄错的话,迄今为止,阿根廷还没有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丹尼尔只是一个虚构人物。阿根廷伟大作家博尔赫斯举世闻名,若把他看作阿根廷的民族英雄,一点也不为过。反倒是类似于丹尼尔这种作家,能不能成为民族英雄,则要打个大大问号。
电影对丹尼尔的塑造,跟中国某位旅法作家很相似。这位中国作家不要说成为民族英雄,他的作品甚至都不怎么在中国大陆出现。假设未来阿根廷真有一位旅欧作家靠书写故乡的冷漠、愚昧、落后和残酷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,估计阿根廷人也会弃之如破履。
文学究竟要怎么写,并无定法。丹尼尔说,作家只写自己看到的、感受到的、理解到的那一面。世界没有真相,只有解读。作家都是以自我为中心,以自我为参照,自恋又自负。虚荣心是作家创作的最大动力。
不能说他错了。从某个角度来看,他应该是对的。不对的是那些评审机构和权威人物,凭什么世界名著就由他们来钦定?丹尼尔讨厌那些文化机构和文化政策,说文化不需要保护和弘扬,有生命力的文化,能傲立于任何寒冬时代。可他的所有奖项,都是万里之外的文化机构评推出来的。他写的是故乡,却在故乡水土不服。一本书都没有拿回故乡实践检验,这又算什么呢?
网络时代之前,都是用权威复制权威,用权威塑造权威。这样的时代将一去不返。看看国内每年乱哄哄评出来的文学奖项就知道了,社会不买账,人民不买单。获奖作品只能束之高阁,其传播力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我们可以不唱政治和文化的高调,可好的文学作品至少不能让人心堕入黑暗,不能让社会产生更大矛盾,不能让文明失去助推力量。它得给人心温暖,给社会生机,给未来希望。
时代不同了,未来就把文学直接交给人们吧。请相信人们,他们的判断力不会比所谓的权威差。事实上,即便我们不放权,人们也已通过网络途径,选择了属于自己的文学。这个时代的所有文学奖项,只是评了个寂寞,包括诺贝尔文学奖。
其实不仅仅是文学,所有的艺术门类,在互联网时代,都属于民间,也归于民间。所有的文艺权威,都将退出社会舞台,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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